2022-10-06 17:50:01
当城市的灯光逐渐熄灭,熟睡的人们进入梦乡时,警察还在为保护人民的安全、维护社会的安稳而勤劳努力工作着。当遇到危险,人们避之不及的时候,也是他们挺身而出。然而即使这样,也还有人不配合工作,甚至仅仅因为被盘查便心理失衡冲入警局对6名警员痛下狠手。他便是杨佳,曾经轰动一时的上海命案凶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杨佳,生于1980年8月27日,祖籍河北省冀县。不过户籍在北京市东城区前圆恩寺胡同,父母在他年幼时便因感情不和离婚,从小跟着母亲长大。初中毕业后就读于一所民办中等技术学校,1999年进入一家大型超市工作,参加工作的一年后因新自行车被盗受刺激。后失业在家,靠着母亲的退休金和父亲提供的生活费维持生活,他从小性格内向。
自从受了刺激又长期在家待着,性格逐渐变得有些暴躁,这也为后来的事埋下祸患。2007年10月5日,从北京到上海的杨佳出门活动,但途经匣北时被民警拦下。原来当时上海正开展打击盗抢自行车的专项行动,而杨佳所骑自行车无牌无证,警方自然要按流程盘查一下。谁知不耐烦的他急着离开,并不想配合工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杨佳不仅拒绝出示身份证和自行车来源证明,还言语争执,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随即被带去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约六小时的盘问后,才查清其真实身份。也确定杨佳的自行车为盗窃车辆,但他作为租户并不知晓实情,不知他为何不当场给出租凭证明。6日凌晨2时30分,杨佳被予以放行,按理说这事到这也就算完了。
不管怎么说,盘查是为维护治安所需,公民应当配合。杨佳若是好好配合也不会被拦下带去警局,可杨佳被释放后又说被实施了暴力,手臂和手背都出现淤青。要求出示“调解书”,如果不愿意就得给一万元私了,案发后他称自己这一举动不是为钱而是为了得到道歉。当然,如果他能给出自己受伤的证据,是可以索赔的。
杨家此前有过先例,杨母曾在山西与警方发生冲突,于警局无理取闹。争执过程中不慎被打掉一颗牙,事后那位民警被停职,她也获得了三万元的赔偿。掉一颗牙便得了三万赔偿,或许是母亲的经历给了杨佳信心,只要受伤就能得到赔偿。问题是他没有,离开警局之后杨佳没有前往医院诊断,派出所出示的视频也没有他被殴打的情节。
就连他想发给上海市公安局总局的那封信,里面叙述了过程,却同样没提受伤的事。以此索要赔偿,不是有点无理,警方自然没有答应这个要求。不过匣北分局督察支队曾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可惜的是,他们的疏导并未起到作用。眼见得不到赔偿,脾气暴躁的杨佳生出了歹心,决定以极端手段报复。
2008年7月1日上午,他携带刀具、榔头、喷雾剂、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等物,窜至上海市匣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导致6名警员死亡,另有三名警员和一名保安员受伤,杨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供认不讳。仅仅是一次交通纠纷,且错在他,就为此连杀六人。杨佳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造成社会影响极大,他的行为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案发时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事后不知悔改。依法应予从重处罚,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佳死刑。
随后杨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此时的他才知道后悔,但已经晚了。后悔不能挽救他所犯下的罪行,不能挽回那六名警员的生命,不能弥补另外四人所受的伤。上海高院经审理,认为原法院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说起来杨佳之所以会走到如此地步,与他的母亲也有一定关系,过度溺爱所带来的目中无人注定会让孩子在日后的生活中吃亏。杨母就是不懂这点,过度溺爱儿子,要什么给什么。即使到后来他杀了人,杨母还不肯相信,坚持认为儿子是个特别守规矩的人。但事实上在案发前,杨佳便在邻里街坊素有威名,曾一脚踹歪了邻居的防盗门。